山东省近期针对建筑企业资质管理推出多项重要新规,核心聚焦于强化业绩真实性监管与推进电子化审批服务,具体要点如下:
1、业绩认定门槛提高,全国平台B级成硬指标
自2026年1月1日起,企业申报省级审批权限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含委托下放事项),其企业和个人业绩信息必须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相关模块数据等级为B级及以上。
·申报房建、市政施工总承包资质:需基本信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业绩指标等模块达B级及以上。
·申报矿山、电力、石油化工等行业总承包及专业承包资质:需基本信息、合同信息、竣工验收、业绩指标等模块达B级及以上。
·数据等级为C级及以下或信息不完整的业绩,不予认可。
2、特殊专业工程资质无需录入全国平台
申报公路、水运、水利、通信等专业工程资质,业绩真实性由交通运输、水利、工信等专业部门直接确认,无需录入全国平台。
3、境外业绩认定方式明确
境外业绩不需录入全国平台,但需提供驻外使领馆经济商务部门出具的工程真实性资料及企业注册地市级以上住建部门出具的业绩真实性确认表。
4、全面实行电子证照,纸质证书成历史
自2025年7月1日起,山东省住建厅审批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全面实行电子证照,不再制发纸质证书,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企业可通过山东省政务服务网或“爱山东”APP领取并亮证使用。
5、严查历史业绩,杜绝“拿证即无忧”
新政明确“已申报的业绩数据将被锁定,不允许再修改”,防止企业重复包装业绩。同时,对已获证企业也将开展全流程业绩核查,一旦发现虚假,资质可被撤销。
6、动态监管机制常态化
山东省住建厅将持续开展资质审批专项治理“回头看”,建立动态核查机制,定期抽查企业业绩,结合投诉举报、项目检查等线索进行专项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