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注册建造师简化注销办理手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03 13:39:00

为改善我市营商环境,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按照济建建字[2019]22号文件要求,为方便企业及个人“挂证”自查自纠,我委决定,在“挂证”查处期间2019年3至8月份,二级建造师注销审批按照简化资料受理。

要件如下:

1. 企业个人双方配合,系统打印提交注销申请表;

2. 证书、印章原件,无原件需要提交书面证明(谁丢失谁承担责任);

3. 解聘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企业无需盖章);

4.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企业无需盖章)。

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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