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注册建造师简化注销办理手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03 13:39:00
为改善我市营商环境,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按照济建建字[2019]22号文件要求,为方便企业及个人“挂证”自查自纠,我委决定,在“挂证”查处期间2019年3至8月份,二级建造师注销审批按照简化资料受理。
要件如下:
1. 企业个人双方配合,系统打印提交注销申请表;
2. 证书、印章原件,无原件需要提交书面证明(谁丢失谁承担责任);
3. 解聘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企业无需盖章);
4.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企业无需盖章)。
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3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