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劳务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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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劳务资质属于建筑业企业三大序列之一: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施工劳务
现行政策:不分类别、不分等级;2021‑07‑01 起改为备案制,不再审批制,注册地市级住建局办理,全国通用劳务资质≠劳务派遣许可证,二者完全不能混用
重要:仅有劳务资质不能进场施工,必须配套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双证齐全才可以承接项目

一、政策改革历史

  1. 旧标准:分 13 个劳务专业、分一级、二级等级;

  2. 2015 版资质标准:取消专业划分、取消等级,统一为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等级),一张证书干全部劳务工种;

  3. 2021 年 7 月起: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宽进严管,材料齐全当场 / 短时间办结,加强事后动态核查、人员社保核查。

二、办理备案基础条件(国标)

  1. 企业主体:有限公司,个体户不能办理;经营范围包含建筑劳务分包

  2. 资产:净资产≥200 万元(不是注册资本,看财务报表净资产)

  3. 固定经营场所,提供租赁 / 产权证明

  4. 人员

    • 技术负责人:工程序列中级职称,或高级工职业资格

    • 经培训考核合格技术工人不少于50 人(各地区试点有下调,以当地住建局最新文件为准)

    • 全部人员缴纳本单位社保

  5. 备案完成拿到劳务资质后,再申报安全生产许可证:需要企业 A 证、安全员 C 证(至少 2 名)。

三、承接业务范围

可以承接:
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分包出来的各类建筑劳务作业(清包工为主),覆盖全部 13 类劳务工种:
木工作业、砌筑作业、抹灰作业、石制作、油漆、钢筋、混凝土、脚手架、模板、焊接、水暖电安装、钣金、架线作业。
全国范围承接,没有项目规模限制。
禁止行为:
  1. 不能包工包料承接总承包、专业承包工程,只能做劳务分包;

  2. 不允许把接来的劳务作业再次二次分包;

  3. 不能直接和建设单位(甲方)签工程施工合同,只能接总包 / 专业分包的劳务活。